中新網鹽城3月5日電 (於從文 曹金晶)江蘇大豐男子李某和女子何某按家鄉風俗結婚後,何某以對李某沒威剛記憶卡有感情為由拒絕過性生活,得知內情的李某父親一氣之下,來到法院代兒子起訴離婚。由於雙方未履行法定結婚程序,5日,經法院調解後,何某退還李某彩禮錢8萬元。
  家住大豐市某鎮的李某,經別人介紹與鄰村的何某相識並開始交往。兩個月後,兩人在親友的祝福中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酒席。結婚一年後,急等著抱孫子的李某父親見兒媳還沒有懷孕的跡象,便私下問了李某緣由。李某忸怩告訴父親,婚後和何某從來沒有過夫妻生褐藻醣膠活。李某父親十分驚訝,一氣之下來到法院代兒子起訴離婚,索要給付何家的108000元彩禮。
  大豐法院受理案件後發現,李某與何某並沒有到民政局登記結婚,僅僅就按當地習俗辦了一場婚禮。法官告訴李某父親,他沒有權利代兒子起訴離台北港式飲茶婚,且李某與何某不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李家只能起訴何某要求返還彩禮。
  李某父親變更訴訟請求後,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庭審中,何某承認自己不願與李某過夫妻生活,是因為自己對李某毫無感情,當初與李某結婚完全是因為父母看上了李家給付的108000禮服元彩禮錢,自己是被逼迫和李某結婚的。
  法官在瞭解到事情的來龍去脈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何某父母只新成屋願意退還部分彩禮錢8萬元,其餘的錢被購買家電作為女兒的陪嫁送到李家了。經過法官耐心勸導,李某父親最終同意何家退還8萬元彩禮錢。(完)  (原標題:妻子拒絕和丈夫過性生活 父親代兒子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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