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日前通報了中國特產報社新聞敲詐案,將新聞敲詐者的真面目公佈於眾。
  2010年7月以來,中國特產報社記者劉會麗、郭煥璋、楊飛三人多次到寧夏永寧縣、靈武市,對地方存在的個別問題進行反覆採訪,並以報道當地占用基本農田、拖欠工程款相要挾,迫使當地黨委宣傳部和政府部門先後三次交納專版宣傳費,共22萬元,在收到宣傳費後,《中國特產報》刊登了當地相關的正面宣傳報道。
  2013年4月9日,中國特產報社因為存在新聞敲詐等問題,被其主管單位中國產業報協會責令停業整頓。但停業整頓期間,新聞敲詐問題再次發生。2013年8月,該社記者王銘澤赴陝西省咸陽市彬縣採訪,並利用新聞採訪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經檢察院批准逮捕,造成十分惡劣的影響。後查實,該報社記者王銘澤長期在陝西基層搞新聞敲詐,先後獲取80多萬元違法所得。
  中國特產報社不給記者發工資反而向記者要管理費。該社以每人每年上交20多萬元為條件,偽造申請材料,為社會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然後任由所謂記者到基層搞新聞敲詐。
  此外,報社領導班子來自同一家庭,社長和總編輯系母女關係,總編輯的父親擔任該社新聞部主任,是典型的家庭辦報。
  目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吊銷了《中國特產報》的報紙出版許可證,吊銷了王銘澤的新聞記者證,註銷中國特產報社其他人員的新聞記者證,並將涉案記者列入不良從業記錄,王銘澤等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案同時被移送報紙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追究該報社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鄔書林說,新聞敲詐使輿論監督“污名化”,嚴重影響媒體正常的輿論監督,嚴重損害新聞隊伍形象,侵蝕新聞媒體權威性和公信力,是新聞事業健康發展的一劑毒藥,必須出重拳嚴厲打擊,恢復媒體原本的社會功能。  (原標題:搞新聞敲詐中國特產報社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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