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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南京7月4日電 (通訊員吳德 記者申冉)“違建千平方米視而不見、衛生環境髒亂差視而不查、違章經營視而不禁……”7月3日下午,南京市紀委、市督查辦發出“大幹一百天、環境大掃除”專項整治行動的第14號問責通報,高淳、鼓樓、南京化工園等單位3起責任事件8名相關責任人因工作不力而被集中問責。
  在此次通報中,該市紀委、市督查辦首次公開了問責“出爐”的“前因後果”:從問責的啟動、調查的展開,到處理意見的提出、研究,再到處理決定的形成、送達,全景式地向民眾展現出來。
  “5月22日,媒體曝光違建情況當天,高淳區紀委即對超過一千平方米的違建進行瞭解,並對有關負責人邢國平、史順生、沈旭東、楊輝涉嫌違紀問題進行初核。5月30日,立案調查,調取了被調查人、證人的言證和相關書證。6月10日,調查終結移送審理。”……
  記者註意到,3起問責均在媒體曝光的當天或第一個工作日即啟動調查。
  “這種速度充分體現了對民意、對社會輿論的尊重。”南京市委黨校教授張華明告訴記者。
  “從全過程公開的這3起問責,可以管窺出南京問責鮮明的‘法治思維’!”張華明說,問責主體主動“守土盡責”,問責程序“一個不少”,問責處理“罰當其責”,變“颶風問責”為“常態問責”、變“消極問責”為“主動問責”,實現了問責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完)
  【相關鏈接】
  南京高淳:淳溪鎮違建,4人被查處
  
  ——嚴格辦案程序,全面查清事實、依紀嚴肅處理
  【問題直擊】5月22日,媒體曝光了高淳區淳溪鎮寶塔路93號違建問題。經查,高淳區淳溪鎮寶塔路93號院內5號樓,原為高淳縣第四分析儀器廠廠房,芮某於2012年11月購得。2013年6月,淳溪鎮鎮村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明知芮某審報房屋維修的程序不符合規定,仍超越權限簽署同意意見;高淳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巡查時,發現芮某無合法建設許可手續在廠房原牆內新砌牆體進行建設後,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其違建行為,2014年4月芮某建成建築面積達1326平方米的三層樓房。淳溪鎮違反程序審批,區城管局未履行監管職責。
  【處理結果】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助理沈旭東、淳溪鎮鎮村建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邢國平、淳溪鎮建管中心工作人員史順生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楊輝延長黨員預備期一年的處理。
  【問責過程】5月22日,媒體曝光當天,高淳區紀委即對反映的問題進行瞭解,並對邢國平、史順生、沈旭東、楊輝涉嫌違紀問題進行初核。5月30日,立案調查,調取了被調查人、證人的言證和相關書證。6月10日,調查終結移送審理。
  “審理期間,向被調查人告知權利義務,與其談話核實,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和程序進行全面審核。6月16日,提交審理報告報區紀委常委會研究。”高淳區紀委負責人說,經研究後,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分別交淳溪鎮黨委和區級機關黨工委按規定處理。7月1日,分別將處分決定書和處理決定書送達告知本人及相關部門。
  南京鼓樓:樂業村環境髒亂,2人被問責
  
  ——因職級不同,兩人問責主體、程序“略有差異”
  【問題直擊】6月4日,媒體重覆曝光了鼓樓區湖南路街道樂業村等處環境髒亂問題。經查,湖南路街道樂業村存在占道經營、堆放雜物且占用盲道,裴家橋巷內車輛違停、無序晾曬、私搭亂建,水佐崗15巷小區多處散落垃圾,綠化帶內種菜等問題。湖南路街道整改措施不力,履行管理職責不到位。
  【處理結果】根據《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給予湖南路街道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朱江通報批評處理;給予湖南路街道裴家橋社區衛生幹事謝進東通報批評並告誡處理。
  【問責過程】6月4日,媒體曝光了鼓樓區湖南路街道樂業村、裴家橋小區“髒亂差”問題。當天,鼓樓區紀委隨即展開調查。“這是按照《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序的。”該區紀委負責人告訴記者。
  調查期間,調查人員與當事人談話,同時到現場核實情況並調取證據。6月11日,形成調查報告,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後將處理建議上報區委。
  6月21日,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朱江通報批評處理,責成湖南路街道工委對謝進東作出問責處理。當日,湖南路街道工委研究決定給予其通報批評並告誡處理,即日向謝進東送達了問責決定書。7月2日,區紀委向朱江及相關部門送達了區委對朱江的問責決定書。
  “朱江系區管幹部,而謝進東是街道管理幹部。根據幹部管理權限,問責的主體、程序自然有所不同。”區紀委負責人說。
  南京化工園:洗車點違章經營,2人被處理
  
  ——“談話+實察+取證”,多措並舉,確保問責“罰當其責”
  【問題直擊】6月7日,媒體曝光了大廠街道被拆除的違章洗車點繼續經營問題。經查,該洗車點位於大廠街道揚村一路300號南京化工高級技工學校11號門面房,2010年9月開業,經營者為王某。2013年12月18日,南京化學工業園區城管局認定該洗車點自建的全自動洗車設備遮擋部分屬違章建築,於2014年5月18日進行了拆除。之後,王某租用緊鄰其店面圍牆後的空地,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在院內安裝洗車設備,並將沿街一側院牆打通,重新開張,占道經營。大廠街道管控措施不力,跟蹤監管不到位。
  【處理結果】根據《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給予大廠街道副主任楊連成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檢查處理;給予大廠街道城管科科長馮述康通報批評並告誡處理。
  【問責過程】6月7、8日是周末雙休。6月9日,即周一上班,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監察室按照《南京市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辦法(試行)》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迅速對媒體反映的問題展開調查。
  “調查期間,調查人員多次找當事人談話,現場察看併到相關職能部門核實情況,調取相關證據。”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監察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當事人談話+現場察看+調取證據”,多措並舉,主要是為了摸到“實情”,以便科學切分責任,確保問責“罰當其責”。
  6月14日,形成調查報告向南京化學工業園區管委會提出對楊連成、馮述康的問責建議。
  7月1日,經園區管委會主任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楊連成通報批評並責令作出檢查處理,給予馮述康通報批評並告誡處理,並於當日向本人及相關部門送達了問責決定書。
(原標題:南京紀委處分8名幹部 媒體曝光當天即刻調查)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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