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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發佈消息稱,為進一步簡政放權,本月25日起,本市範圍內涉外、涉華僑、涉港澳台婚姻登記(以下簡稱涉外婚姻登記)權限將下放至區縣婚姻登記部門,市民可選擇就近區縣辦理,市民政局將不再辦理婚姻登記。同時,下個月本市婚姻登記信息將實現與法院聯網。屆時,在法院辦理過離婚手續的當事人,婚姻狀況將即時傳送到民政部門,能更好地防範重婚、騙婚等犯罪行為。
  1變革體制
  可選擇就近區縣登記
  “涉外婚姻登記下放區縣辦理是政府進一步簡政放權、便民利民的體現,也是本市婚姻登記體制的重大變革。”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處長吳蓓說,市民政局今後將不再辦理婚姻登記業務,而只負責辦理涉外收養。
  吳蓓表示,涉外婚姻登記權限下放區縣辦理後,當事人可以在北京居民一方戶口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就近辦理,不用再集中到北京市民政局辦理,辦理婚姻登記也將更方便。
  據介紹,為保證區縣婚姻登記處順利承接此項業務,市民政局對工作人員開展了涉外婚姻登記業務專題培訓,同時組織登記員分批次在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進行實訓。
  2發佈數據
  涉外婚登年均1200對
  據統計,本市涉外婚姻登記自1982年7月1日起統一由市民政局辦理,截至目前共辦理2.9萬餘對。吳蓓介紹,近幾年,結婚登記年均1200對,離婚登記年均160對,涉及較多的國家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韓國以及我國臺灣和香港地區等。
  其中,2011年辦理涉外結婚登記1260對,離婚登記149對;2012年辦理結婚登記1243對,離婚登記163對;2013年辦理結婚登記1070對,離婚登記173對;2014年至今已辦理結婚登記818對,離婚登記136對。“總體來看,這個數據近幾年來比較平穩。”
  吳蓓介紹說,從歷史數據來看,本市涉外婚姻登記主要集中在東城、西城、朝陽、海澱、丰台等城區,其他區縣數量比較少。
  據介紹,辦理涉外婚姻登記須持本人的有效護照、通行證及身份證等,提供所在國(地區)有權機構出具的單身證明,經過相關部門公證或認證,並提供相應的中文翻譯文本,同時結婚證在港澳臺地區使用需要辦理公證,在國外使用還需要辦理公證和認證。雙方都是外國人的,其中一方至少要在北京工作或生活一年以上。
  此外,在涉外婚姻中,如果外國人一方是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國家,婚姻登記人員會做出提示。“在我國境內辦理婚姻登記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遵循一夫一妻制。”相關負責人提醒說,如果當事外國人回國後再娶妻,並符合所在國法律,仍不受限制。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原標題:涉外婚登權限下放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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